(莎阿南24日讯)白沙罗万达镇国中四校凶杀案死者叶芯嫙的母亲黄丽萍,在得知律政司署正式针对15岁少年谋杀罪名不成立的裁决提出上诉后表示,家人终于等到一个重要消息,并感谢社会各界一路以来给予的支持与声援。
黄丽萍今日在脸书发文指出,看到律政司署提出上诉的消息时,心中百感交集。
“这一路走来,我们不是一个人在坚持。”
她衷心感谢一路陪伴、关心及支持家人的公众,包括协助分享案件信息、留言、参与联署及填写上诉诉求的人士,以及所有愿意伸出援手、为家属发声者。
“也许对你们来说,只是一个签名、一次分享、一句话,但对我们一家人来说,这些都是非常大的力量。”
“是你们让我知道,我们的声音有人听见,我们的女儿没有被遗忘。”
她也感谢许多素未谋面的公众持续关注案件、给予鼓励,甚至主动设法提供协助,并表示会将这些善意铭记于心。
“至少争取到再次审视案件的机会”
随着检方正式提出上诉,黄丽萍坦言,接下来的路可能仍很漫长,家属也无法预知最终结果。
不过,她认为,至少目前已经争取到让案件再次受到认真审视的机会。
“身为妈妈,我能做的,就是继续为女儿走下去。”
“谢谢你们没有放弃我们,谢谢你们愿意陪我们一起走,谢谢每一个善良的你。”
她希望,案件接下来的每一步,都能让事实与证据获得充分、认真及公正的审视。
律政司署今日较早时发文告证实,检方已于本月22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针对莎阿南高庭裁定15岁少年谋杀罪名不成立的决定提出上诉。
莎阿南高庭本月14日在辩方结案后裁定,少年被告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因此谋杀罪名不成立,同时谕令将他安置于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治疗,期限交由雪兰莪州苏丹定夺。
根据法庭案件,少年被告被控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9时20分至9时35分之间,在雪州八打灵再也万达镇一所国中的女厕内,谋杀同校16岁女学生叶芯嫙。
他此前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18岁以下人士不得被判处死刑。
高庭法官阿德琳阿都玛吉于本月23日公布判词理由时指出,少年被告患有极早发性精神分裂症,疾病在他13岁前已经开始发展。
判词指出,有关疾病持续恶化多年且未接受治疗,法庭在审视相关证据后,认定被告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并据此作出罪名不成立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