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庭昨日(22日)驳回叶芯嫙案的民事诉讼,要求全程以闭门方式审理的申请,并裁定公众有权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法官阿南本努杜莱在驳回申请时表示,尽管未成年被告的身份必须受到保护,但没有充分理由全面禁止媒体报道案件的审讯过程。
他指出,法庭必须在保护有关少年免受骚扰及心理压力,与司法公开原则之间取得平衡,让公众得以监督法庭程序。
“事实上,这宗民事诉讼的大部分争议,在于涉案学校针对有关事件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以及政策和制度层面的问题,而非仅聚焦于该名未成年被告。
“此案也将探讨相关当局是否负有照顾学生福祉的责任,以确保校园环境安全,包括如何应对心理健康问题。”
阿南德表示,法庭已考量2001年儿童法令(611法令),该法令限制披露足以识别儿童身份的资料,同时也兼顾司法公正及公众利益。
“过去有许多案件同样发出保护儿童的庭令,但审讯仍公开进行,并允许媒体在遵守特定限制下进行报道。”
法官也裁定,被告可在日后申请,让特定证人或部分证词以闭门方式聆审,以避免披露涉案儿童的身份。
“虽然必须保护有关儿童,但我看不到任何理由对媒体报道实施全面禁令。公众将可从了解案件经过及法庭判决中受益。”
今年10月1日,16岁死者叶芯嫙的家属入禀民事诉讼,并将数个政府机构、杀害叶的少年嫌犯父母,以及该名少年列为答辩人。
诉讼内容提出疑问,即校方是否已采取足够措施处理相关警讯及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以及被列名答辩人应承担的责任。
莎阿南高庭于今年9月14日裁定,涉案少年谋杀罪名不成立,理由是案发时其精神状况不健全。
法庭随后谕令该名少年在雪兰莪苏丹的御准下,送往霹雳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治疗及羁留。
总检察署随后针对有关裁决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