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6日讯)一名男子承认强奸亲生女儿三项罪名,被判处39年监禁及鞭笞10下。
根据Kosmo报道,布城性侵罪案法庭法官古纳桑德里(M Kunasundary)在判刑时,痛斥被告灭绝人性的恶劣行径。
法官在庭上直言:“被告的行为如同草鱼吞食自己的幼鱼(Kelakuan tertuduh ibarat haruan makan anak),一个孩子从12岁起所承受的痛苦,(法庭)不能被忽视。”
被告今日在法庭上承认三项强奸亲生女儿的控状后,法官判处监禁与鞭刑。
此外,法庭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接受辅导及康复治疗,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为期两年的警方监督。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4年初、2024年年末以及今年6月三次对受害者实施侵犯,时间多发生在午夜至中午之间。
案件是在被告带受害者前往医院检查时曝光,医生发现受害者已怀孕约6周零4天,随后通报当局。
控方由副检察司苏洛沙尼代表,被告则未聘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