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0日讯)巴生三母子今日被控虐待男童致伤,惟3人皆否认有罪。
3名被告即60岁的P.西娃德薇、37岁德K亚莎与34岁的K德威因迪然,今日于巴生地方法庭,在法官西蒂诺莎菲达面前聆听控状后,均表不认罪。
根据控状,3名被告与另一名在逃嫌犯于2025年11月5日,在巴生斯里安达拉斯花园一间住宅内,共同虐待一名由他们照顾的4岁男童,导致男童身体受伤。
控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提控3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最高20年监禁,抑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诺苏海丽建议,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适当条件。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V普斯巴拉占则请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为最低1万令吉,并指其当事人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均给予警方配合。
法庭最终批准每名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同时附加条件,包括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受害者,并将案件择定于12月1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