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讯)3名缅甸罗兴亚男童因上周在大山脚斯里兰拜花园(Taman Sri Rambai),持械恐吓一名71岁妇女,今日面控刑事恐吓罪。
据《每日新闻》报道,3名被告男童分别为11岁及12岁,当推事罗莎雅蒂第二次宣读控状时,3人皆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3名被告于今年10月22日傍晚约6时,在槟城大山脚槟榔十四路(Tingkat Binjai Empat Belas)一间住宅前,使用拖把、铁枝、白色日光灯及石头等物品,恐吓伤害该名妇女。
对此,3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并与同一法律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抑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祖法德兹里建议,每名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并须由一名本地担保人担保,同时要求将其旅行证件交予法庭保管。
他也申请谕令3人每两周到警局报到一次,以及不得联络或骚扰受害者及其家属。
不过,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 (YBGK)律师诺娜兹哈则要求法庭,基于被告年龄及其家庭状况而考量保释申请。
她表示,其中两名被告仍在求学,另一人则没上学,而其中两人的母亲为家庭主妇,另一人的母亲则在工厂工作,且父亲皆为日薪约100令吉的劳工。
法庭随后驳回辩方的保释申请,并择定11月10日进行文件移交程序,以及委任缅甸语通译员重新宣读控状。
现场媒体发现,上述结果出炉后,3名被告与各自父母当场落泪。
据媒体早前报道,警方于本月27日逮捕4名年龄介于9岁至12岁的缅甸男童,以协助调查此案。
事件起因为受害妇女劝阻一群在邻近游乐场玩耍并喧闹的孩童,随后遭对方投掷石头及铁枝,尽管妇女并未受伤,但因受到惊吓而报案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