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2日讯)一名男子于去年12月在梳邦再也一间超市偷窃65样商品,昨日在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罚款2000令吉。
推事诺海泽安命令被告莫哈末阿斯里扎(39岁)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10天替代。
根据指控,从事运输车辆电池公司行政助理的嫌犯,被指在去年12月20日晚上7时,涉嫌偷窃梳邦再也一家超市总值730令吉97仙的65样商品。
盗窃商品包括牙膏、新鲜鸡肉、婴儿祛风油、婴儿奶粉、快熟面、鸡精块、千层糕和棉花棒。
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一旦罪成,将面临最多7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GBK)代表律师微洁华丽请求法官减轻罪行,因为被告是一家七口家庭里的唯一经济支柱,其中一名孩子还患有自闭症。
他说,被告也有心脏病病历,如果罪名成立,他将失去收入来源。
“因此,我们请求以刑事诉讼法典第173A条文(有条件或无条件释放被告,而不记录罪名)申请保释。就算保释不被批准,被告也准备支付赔偿金,并请求以最低罚款处罚。”
然而,副检察司努阿丽亚则请求判处被告与其罪行相称的刑罚,并向超市支付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