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上诉庭今日裁定,一名印尼籍老妇因无意致死其5岁残疾孙女,监禁刑期原判的10年延长至15年。
由拿督莫哈末再尼马兹兰为首,与拿督阿兹米阿里芬及拿督迈奥哈希米共审此案的三司,昨日(24日)裁定批准检方上诉,延长对被告伊布祖玛安波的刑期。
被告律师张国森(Choong Kak Sen,译音)证实这项判决,并指上诉庭撤销高庭原先的刑期,改判自2021年1月1日被捕日起计算的15年监禁。
他补充,法庭认为,高庭早前的判刑不足以反映案件的严重性,也与当前的量刑趋势不符。
59岁的印尼籍被告伊布祖玛原被控谋杀其养孙女欧沙诺奎丽沙,而在审讯过程中,共有17名证人出庭作证,控方改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无意致死)提出替代控状。
今年1月9日,被告承认替代控罪,高等法院判处她10年监禁,自2021年1月1日被捕之日起计算。
案发于2020年12月28日凌晨12时01分至12月30日晚8时10分之间,地点位于雪兰莪鹅唛甘榜双溪珍(Kampung Sungai Chin)。
受害者是被告养子的亲生女儿,被告自1992年起定居马来西亚。
在上诉庭聆讯中,副检察司莫哈末再因指出,考虑到案件涉及被告亲手致死自己的孙女,原判10年刑期过轻。
辩方则认为,高庭的判决已属适当,并不算轻判。
根据案情,受害者的姐姐作证称,她曾听到妹妹在洗澡时哭泣,随后看到被告以水喉插入受害者肛门,并踢打、踩踏其身体。
案发时,受害者与姐姐及母亲同住在被告家中,母亲外出工作期间,由被告负责照顾两名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