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案的5000万令吉罚款,已于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主簿署缴清。
纳吉的特别事务官阿末鲁菲于早上11时30分到庭办理缴款事宜,在完成必要的行政手续后,正式缴清罚款。
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在刑事登记柜台外受访时,向记者证实罚款已缴清。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于9月18日御准纳吉获有条件特赦。
纳吉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并遵守既定条件,以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SRC国际公司案的剩余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
吉隆坡、纳闽及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是在国家王宫召开第64次会议时,作出上述决定。
律政司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此前说,由于此案是在吉隆坡高庭入禀,并由该庭审理,纳吉须到该庭主簿署缴付罚款。
莫哈末法汉指出,他们正在办理文件手续。
他通过WhatsApp回复记者说:“是的,我在这里办理手续。”
特赦局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61次会议,议决将纳吉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降至5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于2020年7月28日裁定,纳吉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7项控罪全部成立,判处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上诉庭于2021年12月维持上述定罪及刑罚;联邦法院随后于2022年8月23日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维持原判,纳吉于同日送入加影监狱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