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23日讯)两名中国籍男女因于今年6月,在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持有走私香烟,今日面控表示认罪,最终判处监禁6个月。
推事苏丽雅妮是在两人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谕令刑期从被捕日,即今年6月26日起计算。
法庭也谕令48岁的张耀军(译音)及40岁的邹欣怡(译音),各别缴付9200令吉进口税,若无法缴付则须额外服刑一个月。
根据控状,张氏被控持有149排香烟(共2万9800支),价值4470令吉,涉及进口税2万770令吉60仙;邹氏则被控持有311排香烟(共6万2200支),价值9330令吉,涉及进口税为4万3353令吉40仙。
两人被控于今年6月26日下午6时,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楼(KLIA Terminal 1)旅客检查关税局办公室,犯下有关罪行。
控状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35(1)(v)(aa)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货物价值10倍或1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以及不超过货物价值20倍或5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或监禁6个月至5年,抑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吉隆坡国际机场皇家关税局(JKDM)检控官沙鲁阿敏主控,而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为孙森杨(译音)。
辩方求情时指出,邹氏为单亲妈妈,需独力抚养10岁儿子;张氏则育有两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其妻子数月前遭遇交通意外,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