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SPR)今日迎来成立69周年庆,并承诺继续以公平、透明、高效及诚信的原则,履行管理国家选举事务的职责。
选委会今日通过脸书发文指出,过去69年来,选委会持续与时俱进,通过选举进一步巩固民主制度。
选委会也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及透明度,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愿选委会继续坚定前行,坚守诚信,成为人民信赖的民主机构,确保国家民主进程始终受到维护,并朝向更加稳健与繁荣的方向发展。
选委会于1957年9月4日根据联邦宪法第114条文成立,成立初期由一名主席及两名委员组成。
首任选委会主席为拿督莫斯达法阿尔巴克里哈山(Datuk Dr Mustafa Albakri Hassan),当时两名委员则为李佑文和迪星。
随着马来西亚于1963年成立,选委会委员人数增至3人,新增委员由沙巴或砂拉越代表轮流担任。
2002年,选委会进一步扩大至7人,包括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及5名委员,其中分别有一名来自沙巴及砂拉越的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