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尽管《1990年最低房屋、住宿及员工设施标准法令》(第446号法令)自2020年9月起逐步落实,以确保雇主为外劳提供符合标准、安全及适宜的住宿,但外劳住宿拥挤、设施不足及违规改建等问题,至今仍困扰业界。
马新社日前发布一篇专题报道,聚焦外劳住宿问题及相关监管挑战。
来自印尼的法汀(Fatin)曾在槟城一家工厂工作4年,其间与另外8名同乡挤住在一间狭小的排屋内,而该住宅被雇主充作“宿舍”。
现年30岁的家庭主妇法汀目前居住在吉隆坡士迪亚旺沙。她说,当时9人睡在双层床,并共用两个厕所,雇主也没有提供厨房设施,导致他们无法在住处煮食。
她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由于大家轮班工作,大部分时间并非所有人同时在家,因此尚能应付拥挤的居住环境。
“但后来有人偷偷把家人带回来,甚至睡在客厅,住处就变得非常拥挤。尤其是大家准备上班或结束一天工作后回家休息时,确实非常不舒服。”
法汀面对的住宿问题发生于2014年。政府意识到有关问题后,修订《1990年最低房屋、住宿及员工设施标准法令》(第446号法令),规定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同时确保住宿环境安全、清洁及适宜居住。
有关修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在半岛马来西亚及纳闽分阶段实施,并于2021年2月25日通过紧急条例扩大至沙巴及砂拉越。
然而,在修法全面实施多年后,部分外劳的住宿情况仍未达到应有标准。

在雪兰莪梳邦工作的尼泊尔籍保安迪瓦克(Diwarq)表示,他目前与6名同乡住在一间廉价组屋单位。
他说,雇主提供免费住宿及每月800令吉伙食津贴,但由于住处没有厨房,因此无法自行煮食。
“我不介意住在哪里,只要有地方睡觉和洗澡就够了。”
他说,自己在马来西亚工作已有3年,由于平日很少待在家中,休假时通常会外出。
“我们只有床,所以回家只是为了睡觉和休息。”
住宿基本设施不可忽视
外劳住宿问题在城市及工业区尤其普遍。这些地区高度依赖外劳,一些雇主会把廉价组屋、店屋,甚至中价公寓单位改作员工宿舍。
然而,即使第446号法令已经实施,仍有雇主仅租下空置住宅单位,再要求员工自行准备睡床、厨房设备及休息空间。

马来西亚职业安全与卫生协会(MSOSH)主席拿督阿末法克鲁指出,员工住宿情况与他们的安全、健康及福利息息相关。
他说,雇主对员工的责任不应在员工离开工作场所后便结束,尤其当住宿是由雇主提供时,更应确保员工回到住处后仍处于安全环境。
“住宿是员工休息及恢复体力的地方,他们第二天还要回到工作岗位。因此,雇主必须确保员工不仅在工作场所安全,回到住宿地点后也受到保障。”
他说,这也突显第446号法令所规定的员工住宿最低标准的重要性。
第446号法令由半岛马来西亚劳工局(JTKSM)负责执行,其中规定,未遵守相关条例的雇主或员工宿舍经营者,每项违规可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
阿末法克鲁指出,住宿标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居住环境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员工的休息及健康。
他说,除了床铺、厕所及厨房等基本设施,法令也规定床垫厚度至少4英寸(10.2公分),每张床必须拥有至少1.7平方米的空间,并确保有充足的电力及水供。
“建筑结构也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同时具备良好通风。员工健康、睡得舒适,自然能够提高生产力。
“因此,提供完善的住宿设施不应被视为雇主的额外成本或负担,而应视为对人力资源的一项投资。”

组屋及公寓被改作“员工宿舍”
人民组屋(PPR),尤其是较旧的组屋单位,也曾成为部分雇主“符合”第446号法令要求的选择。
一个面积约600至700平方尺、原本最多只能容纳5人的旧PPR单位,有雇主却安排8至10名员工入住。
大量外劳集中居住在PPR单位,也为以B40低收入群体为主的当地居民带来其他问题。
士拉央再也人民组屋(PA Seri Sarawak)居民协会主席阿兹米扎卡利亚受访时透露,大量外劳集中居住曾引发汽车后视镜遭破坏、失窃及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
他说,有关问题在冠病疫情爆发前尤其严重,直到居民向吉隆坡市政局(DBKL)投诉后才有所改善。
“问题在于,这些单位是由原本的屋主或租户出租。当我们向DBKL投诉后,外劳被驱离,单位也被收回。”
他认为,地方政府若加强执法,包括在发现原住户把单位转租给第三方时撤销单位拥有权或租约,将有助于减少外劳大量涌入PPR及人民组屋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