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雪兰莪州政府预计将在今年底或2027年初,敲定是否采纳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以加强打击非法垃圾活动。
雪州地方政府、旅游及新村行政议员拿督黄瑞林指出,州政府目前正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磋商,计划通过落实第672法令,加强执法力度,遏止非法垃圾问题。
他说,目前雪州各地方政府只能依据地方政府附属法令执法,对非法倾倒垃圾者最高仅可罚款1000令吉,阻吓力有限。
“1000令吉罚款起不了太大作用,一旦落实由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执行的第672法令,非法倾倒垃圾者或‘垃圾虫’可被罚款5000至10万令吉。”
他今日在在第15届雪州议会第4季第2次会议上,回答巴也加拉斯州议员拿督阿都哈林的口头提问时指出,违规者也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这将是完成落实第672法令后,州政府采取的其中一项执法措施。
黄瑞林感谢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今年特别拨款1500万令吉予达鲁益山垃圾管理有限公司(KDEBWM),以进一步加强郊区清洁管理工作。
“我们希望善用这笔拨款,进一步提升服务成效,让郊区环境更加整洁,包括在适当且需求较高的地点增设大型垃圾桶,延续雪州重视郊区环境卫生的努力,确保州内环境始终保持整洁。”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早前于7月29日宣布,672法令将分阶段扩大至雪州实施,以全面打击州内非法垃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