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安全社区联盟(IKATAN)主席丹斯里李霖泰建议,严重交通违规的罚款应根据违法者收入及经济能力制定,以确保惩罚机制对不同收入群体产生同等的阻吓作用。
他发文告指出,目前实行的固定罚款制度,对不同经济背景的违法者未必产生相同影响。
“对于财力雄厚的人来说,500或1000令吉的罚款可能影响甚微。但同样的数额却可能对低收入者造成沉重负担。”
“因此,针对部分严重交通违规行为,在实际可行及适当情况下,政府应考虑根据违法者经济能力或收入水平制定更公平的处罚方式。”
“部分国家已针对严重交通违规采用以收入为基础或分级罚款制度,确保法律制裁能对不同收入群体产生公平影响。”
他说,一些国家已成功推行以收入计算罚款或分级罚款制度,让法律制裁更加公平。

李霖泰也欢迎政府通过加强《陆路交通法令》及提高刑罚来改善道路安全,但强调任何提高罚款的措施,都应以公平、比例原则及有效性为基础。
“交通罚款的目的不仅是惩罚,更重要的是预防。只有当违法者真正感受到行为带来的后果,阻吓作用才能发挥。”
他说,对于富裕违法者而言,较低罚款可能无法达到预防效果。
不过,他提醒,若未来采用以收入为基础的罚款制度,政府必须确保相关框架透明、行政执行可行,并避免出现滥用情况。
他建议政府在落实任何分级罚款制度前,研究国际最佳实践,并与相关利益单位展开讨论。
此外,他也建议当局采取更多措施应对惯犯,包括扣分制度、强制道路安全教育、吊销驾驶执照,以及与道路安全相关的社区服务。
“道路安全的核心是保护生命。法律必须严厉对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同时也必须确保执行方式公平和平衡。”
“通过有效执法、公平罚款及持续公众教育,我们可以为所有大马人民创造更安全的道路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