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8日讯)雪兰莪州政府拒绝数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拨款申请,主要原因是这些组织未能提交土地拥有权文件。
雪州佛教、基督教、兴都教、锡克教与道教委员会(LIMAS)联合主席巴巴莱都说,由于有关宗教场所建在政府土地上,因此无法批准这些申请。
“州政府一直支持相关宗教协会或组织推广活动以提升整体表现。”
“不过,在涉及维修或提升基础设施拨款方面,我们必须优先考虑那些建在自已土地上的宗教场所。”
“如果是建在政府土地上,或无法提供产权文件,就只能暂时拒绝或延后处理。”
巴巴莱都也是雪州行政议员,今日在雪州立法议会,回答圣淘沙州议员古纳拉有关州政府协助提升宗教场所的提问时,如此表示。
他之前指出,州政府去年共拨款600万令吉,用于提升669间宗教场所,包括:
寺庙:370万令吉
兴都庙:165万令吉
教堂:54万1650令吉
锡克庙:7万8200令吉
他说,凡需要维修或改善基础设施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都可通过LIMAS系统提出申请。
“州政府在LIMAS框架下设有拨款,供相关协会或组织申请,用于维护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所有申请都必须符合现行指南与规定,以确保设施安全、有序,并惠及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