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日讯)一名警长认罪收贿2万3000令吉,今日在瓜拉登嘉楼地庭被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8000令吉。
法官莫哈末阿兹哈在被告凯鲁法依兹(37岁)面前宣判,若无法支付罚款,将以坐牢2个月替代。
法庭判被告今日起服刑。
本案由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检控官拉比亚图负责,被告的代表律师为阿末努法伊。
根据马来报《每日新闻》报道,第一项和第二项控状,被告透过妻子帐户,在两家银行各收取1万5000令吉及8000令吉贿赂,共2万3000令吉。
被告是在执行公务期间收受这钱,当时他参与在瓜拉尼鲁斯甘榜彭卡兰阿朗展开的突击行动,并逮捕3名毒品案嫌犯。
此罪行发生在2021年2月26日,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被控。
被告在审问其中一名毒品案嫌犯期间,收受对方提供的总额2万3000令吉现金,以作为释放该嫌犯及销毁所查获的冰毒报酬。
随后,被告借用一名女性友人的银行户头线上转账,再将该笔款项转入其妻子的银行户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