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政府承诺,无论犯罪者的年龄,所有强奸案或性犯罪案件一律将援引刑事法典展开调查。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未成年身份不应成为犯罪者免责的借口。
“这类案件将由警方展开调查,包括涉及在校学生或未成年人的案件。”
阿莎丽娜说,尽管教育部有自一套程序,处理性不当行为的问题,但刑事案件仍完全受刑法管辖。
“就刑法而言,这仍是一种犯罪行为,调查将由警方进行,以便采取适当行动。”
阿莎丽娜今日在主持“国家建设与未来韧性:青年与霸凌”论坛后,就教育部长法丽娜有关马六甲州4名中五生涉嫌轮奸案的言论,做出上述回应。
法丽娜日前表明,这4名嫌犯均为未成年人士,可继续参加定于11月3日开始的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考试。
她说,有关案件交由警方采取一切法律行动,至于教育部则专注于管理纪律方面和学校支持生态系统,包括涉案学生的未来教育。
“如果副检察司对调查结果感到满意且证据充分,将进行提控。”
她说,若涉案者未满18岁,案件将由儿童法庭审理,并可在刑事法典下被提控。
“别误以为可以免刑责,错就是错,恶就是恶。犯罪者还是会被惩处,只是法庭程序不同。”
此外,阿莎丽娜指出,内阁将定夺是否将拟议的反霸凌法案分为两个框架,即分别针对18岁以下儿童和成人,确保根据不同年龄层的情况处理。
“很多人问,我们应该制定适用于所有人的法律,还是根据年龄层制定不同的法律。内阁需要就此作出决定,我将提出利弊分析。”
她说,技术委员会将继续在东海岸,沙巴和砂拉越举行咨询会议,以广纳意见完善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