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2日讯)轿车坠河2名孩童溺毙案,46岁的父亲今日在芙蓉地庭被控于9月4日在波德申丹绒阿加斯轿导致两名子女死亡,惟他不认罪。
阿都拉曼马末在法官拿汀苏丽塔宣读控状后,作出了上述抗辩。
根据控状,该男子被控于9月4日上午11时45分,意图造成一名6岁和一名8岁儿童的身体伤害,并导致其死亡。
阿都拉曼马末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30年监禁,并可罚款。
副检察官布斯巴以所犯罪行严重为由拒绝保释,而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并因想去孩子的坟墓祭拜而哭泣请求保释。
法庭拒绝批准被告保释,并定于11月10日重新过堂。
媒体早前报道称,被告和一名41岁的女子因涉嫌导致两名分别6岁和8岁的儿童死亡而被扣押。
当时两名兄妹所乘坐的轿车,滑入林宜河而溺亡。
他们的父亲事发时在车外,而另一名同样在车内的女子则被公众救出。
此外,森美兰总警长拿督阿扎尼今日在芙蓉区警察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时说,41岁的涉案女子在警方有条件下口头保释,并会传唤作证。
“嫌犯(两名孩子的父亲)的女友获准保释。我们将在控方庭审期间传唤她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