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两名前朝圣基金(TH)高层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欺诈该机构董事会,涉及2017财政年度总额33亿令吉的派息。
前朝圣基金总财务长拿督罗再达奥玛(63岁)及前朝圣基金总执行长拿督斯里佐汉阿都拉(70岁)面对共同控状,并在控状宣读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两人被指通过误导朝圣基金董事会成员,促使后者批准重新评估该机构投资产业,而有关产业的估值被指遭人为抬高。
控状指出,两人于2017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结束前,准备并提呈一份包含虚高产业估值的未合并财务报表工作文件,尽管两人知悉有关产业应以较低的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有关行为被指使朝圣基金得以向2017财政年度的存户派发总额33亿令吉的派息。
据称,此举使得朝圣基金能够在2017财政年度“派息”(hibah)中,向存款人发放总额为33亿令吉的款项。
涉及的3项产业分别为白金园大厦(Bangunan TH Platinum Park)、柏达那大厦(Bangunan TH Perdana)及塞尔本大厦(Bangunan TH Selborne)。
两人被指于2018年2月9日下午3时至晚上10时30分,在敦拉萨路的敦拉萨朝圣基金大厦犯下有关罪行。
两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并与同一法典第34条文一同解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批准每名被告以6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12月8日重新过堂,以提呈相关文件。
控方由副检察司拿督纳兹兰莫哈末沙姆、罗海扎阿都拉曼及茜蒂艾娜罗迪雅莫哈末沙克负责。
罗再达由律师沙姆苏沙烈曼代表;祖汉则由拿督舒克里莫哈末及马丽莎舒克里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