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2日讯)一名育有3名子女的38岁印尼籍妇女,因涉及卖淫及与非亲属男子独处两项伊斯兰刑事罪名,今日在位于爱极乐的马六甲伊斯兰高庭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
高等伊斯兰法庭高级法官阿布巴卡宣判,被告伊卡西特普(Ika Sitepu)因卖淫罪被罚款3000令吉,另因与非亲属男子在可引起猜疑的情况下独处,被罚款2000令吉。
若无法缴付罚款,被告将面对6个月监禁。根据《每日新闻》报道,被告随后已缴清罚款。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指与一名44岁、并非其合法丈夫的男子进行卖淫活动,抵触《1991年马六甲州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第75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指她与一名非亲属男子在可引起猜疑的情况下独处,抵触同一法令第53(2)条文。
两项罪行于10月11日下午约3时,在马六甲三宝井巷的Perfect旅馆房间内发生。
被告求情时表示,丈夫已经去世,而她必须独力抚养在印尼的3名子女。
被告当时没有律师代表,向法庭请求减轻刑罚。
另一方面,马六甲州伊斯兰检控主任万马希丁要求法庭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刑罚对被告和社会的阻吓作用,判处适当刑罚。
他指出,被告的行为不仅涉及私人关系,也涉及以金钱交换违反伊斯兰教法的服务。
“被告的行为不仅涉及私人关系,也涉及以金钱交换违反伊斯兰教法的服务。”
法庭最终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而被告随后缴清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