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庇劳8日讯) 两名16岁少年今日被带上瓜拉庇劳推事庭,针对上月在一所中学宿舍内,导致一名14岁中二男生死亡案面控。
由于案件属于高庭审理权限,两名被告并未记录认罪与否。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指于今年9月25日晚上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在瓜拉庇劳一所中学宿舍内,共同导致该名14岁男生死亡。
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与同法第30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若未被判死刑,则须另加不超过12下鞭刑。
此案由副检察司恩古阿末拉昔负责,两名被告代表律师是拿督哈尼夫。
法庭择定今年12月7日过堂。
另一方面,哈尼夫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辩方已向法庭申请,要求社会福利局(JKM)为两名被告提供辅导服务。
他说,两名少年安置于改造中心等待案件进一步审理期间,心理辅导介入十分重要,有助于维护他们的心理健康与情绪稳定,并符合2001年儿童法令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案发于9月25日,死者在学校宿舍内被发现昏迷不醒后,紧急送往瓜拉庇劳端姑安潘娜芝哈医院抢救,惟最终证实不治。
森美兰总警长拿督阿尔扎夫尼阿末此前指出,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共录取69份口供,另有5名学生出面指称,曾遭涉案两名少年中的其中一人霸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