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坎4日讯)工程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强调,联邦公路旁的树木由地方政府管辖,惟工程局及负责维护的特许经营公司,准备与地方政府合作,以提升联邦公路的安全。
他指出,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第101(b)条文清楚阐明赋权予地方政府,在所管辖的地区种植、修剪或砍伐树木,包括在地方政府地区内的联邦公路旁树木。
他今天巡视曼绒县工程师办公室时,就民主行动党文冬区国会议员雪芙菈针对靠近珍德拜路段,于上周日发生大树倒下压毁轿车,导致一家四口丧命及一人获救事故,所发表的言论时,这么表示。
他重申,自身并非要推卸责任,但该部是依据法庭裁决(有关联邦公路保留地树木种植管控法律意见申请函),应对此课题。
“种树并非工程局的责任,我们仅负责道路设施,例如路旁的道路标志,而非树木。
“这是我要澄清的事宜,我们与特许经营公司的协议没列入砍伐树木,除非树木已倒下,才可进行清理,这是特许经营协议内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