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拟议强化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执法权限的2026年竞争(修正)法案,今天在国会下议院的委员会阶段,以声浪表决方式获得通过。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提呈经过细微修正的该法案第22条文时说,此举旨在更正法案F段的排版错误,涉及因重新排编号而需调整的相关子条款编号。
上周四,18名朝野国会议员参与该法案的辩论,该法案随后在政策层面获得通过。
2026年竞争(修正)法案旨在加强对反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以应对卡特尔(垄断利益集团)活动采用科技和滥用垄断地位行为的增长趋势。
该法案包含34项条文,其中一项修订是修改第24条文,规定试图销毁、隐瞒、篡改或破坏记录和数据,以妨碍MyCC调查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
另一方面,阿米占提呈2026年竞争委员会(修正)法案二读时指出,MyCC的行政职能和权限范围将予以完善。
他说,随着今日国会下议院通过2026年竞争(修正)法案,有必要进一步修正2010年竞委会法令,从而确保整个国家竞争法律框架能够全面执行。
“这个修正案并非意在无限制地扩大MyCC的权力,而是为了根据MyCC当前的行政需求,以及日益复杂的执法和调查挑战,完善政府委托的职责。”
阿米占说,该法令自2011年起生效,成立MyCC,作为负责执行2010年竞争法令、展开调查并鉴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联邦法定机构。
他提及,通过更明确和规范的行政框架,MyCC将能以更高效率、迅速反应、和有效地履行执行竞争法的职责。
拟议的主要修正内容之一是将“竞争委员会”更名为“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以便与其他法定机构的命名保持一致。
此外,该修正案还阐明MyCC在竞争政策、程序和计划方面,向部长和监管机构提供建议的职能。
阿米占说,对第17条文的修正拟授权予MyCC,在相关服务和履行职能时,可征收罚款、滞纳金和行政费用。
“该法案还增设一项新条文,允许委员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某些职能和权力委托给主席、官员或职员。”
他说,该修正案还涉及委任调查员的程序,扩大保密义务范围,从而涵盖2026年竞争(修正)法案相关的事项,以及在竞争委员会更名为大马竞争委员会之后的豁免和过渡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