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4日讯)雪兰莪州政府正制定有关残疾人士(OKU)基础设施的指南,以确保州内发展规划更具包容性与友善。
雪州妇女及福利行政议员谢安宝指出,有关指南将与雪州残障人士行动委员会(MTOS)共同制定,并规定所有地方政府必须遵守,这项举措也符合雪州残疾人士政策及2026至2030年行动蓝图的落实方向。
“我们刚刚发布雪州残疾人士政策与2026至2030年行动蓝图,并将持续推进相关措施,特别是在第二雪州计划(RS-2)中,我们将优先确保雪州具备更高宜居性。”
她昨日在本查阿南玛拉工艺大学(UiTM)Al-Sultan Abdullah医院出席“雪州关怀残疾人(自闭症)倡导计划”时表示,所有发展项目都必须纳入包容性设计理念,包括基础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建设。
“过去虽然已有相关条例,但或许并未严格强制要求所有新发展项目必须符合通用设计标准。如今我们正与MTOS合作制定指南,未来所有地方政府都必须遵守。”

雪州政府于5月召开的雪州行政议会(MMKN)批准了雪州残疾人士政策,作为加强该群体权利保障及提升社会包容性的措施。
该政策将通过5大核心支柱,进行系统化落实,包括生活福祉与社会平等、教育与终身发展、生产力与经济发展、无障碍环境与通用设计和残疾人士治理与倡导。
以下为该政策5大核心支柱内容详情:
第一大核心:生活福祉与社会平等
-确保雪州残疾人士享有良好的生活福祉和社会平等,通过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社会保障、财政援助。以及全面的社区支持来实现目标。
第二大核心:教育与终身发展
-确保残疾人士通过包容且便利可及的服务,在社会、经济、教育及健康等方面,获得全面支持,同时加强支援体系及照护者能力建设。
第三大核心:生产力与经济发展
-通过技能培训、市场准入、雇主激励措施,以及包容性商业能力建设,强化雪州残疾人士的就业与创业机会。
第四大核心:无障碍环境与通用设计
-通过建立支持体系、调整课程内容和强化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确保残疾人士享有包容性教育及终身学习机会。
第五大核心:残障人士治理与倡导
-加强全州范围内无障碍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公共交通服务的建设与提供,并依据通用设计原则,提升残疾人士的行动便利性及生活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