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2日讯)一家旅游公司被控没有聘用持牌导游,昨日在巴西马地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00令吉。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今日发文告指出,法官祖基比里确认该公司触犯1992年旅游业法令第6(1)(i)(iii)条文后,作出上述判决。
旅游部说,若该公司未能缴付罚款,可被判监禁4个月,不过,该公司已缴清有关罚款。
此案由副检察司西蒂祖莱卡及主控官努鲁希达雅负责提控,并获得旅游部执照与执法组官员莫哈末苏其里协助。
旅游部也强调,1992年旅游业法令及其相关条例下的违法行为,皆属于严重刑事罪,当局将对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条文者,采取严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