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 一名充当“大耳窿”跑腿的失业男子,今日在峇都巴辖推事庭面控恐吓一名老翁的罪名时,表示认罪,最终被判监禁14天及罚款5000令吉。
被告为25岁朱贤星(译音),他在推事亚伦诺瓦面前,被控以 “烧毁住家”威胁一名67岁老翁而进行答辩时,俯首认罪。
法庭也谕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5个月监禁代替,不过,据报被告已缴清有关罚款。
控状表示,未婚单身的被告于今年4月7日凌晨3时,在永平南部花园通过一张字条发出威胁,扬言对该名老翁的住家作出破坏行为。
据《大都会日报》报道,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7条文提出控状,一旦罪成, 被告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同时也援引第506条文,该条文规定,被告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抑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受害者于案发当天凌晨约6时,发现一张手写恐吓通知信,张贴于其住家前方,且住家前部也被人泼洒红漆,因此受害者向警方报警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并于5月23日逮捕被告助查。
警方证实,实验室进行的笔迹比对分析结果显示,有关恐吓字条是由被告书写,随后被张贴在受害者住家大门上。
此案由副检察司菲道斯主控,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则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 的律师苏海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