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日讯)一名男子涉嫌昨日在芙蓉2区一家餐厅前,向一对夫妇喷洒催泪弹而被捕。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亚丁助理警监今日发文告表示,这名50岁的男子于昨晚11时45分在其住所前被捕。
他表示,事件发生在傍晚约6时左右,当时这名49岁的女商人和她的丈夫乘坐一辆第二国产车Bezza,发现有一辆银色本田雅阁轿车尾随他们。
“该男子驾驶的车辆随后超车并突然停在受害者的车辆前,下车后试图挑衅这对夫妇,并从他们的车后座拿走了某样东西。
“该男子向受害者喷洒催泪瓦斯,导致受害者眼睛疼痛和瘙痒。 他们声称不认识这名男子,也不了解他作案的动机。 ”
莫哈末亚丁说,两名受害者正在端姑嘉法医院接受门诊治疗,据报道情况稳定。
他说,警方缴获了一瓶黑色催泪弹,上面写着“警察”字样,据信是嫌犯在事件中使用的。
他说,初步尿检结果显示嫌犯未吸毒,但经查,该男子此之前曾有三项涉毒记录。
莫哈末亚丁说,此案正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和1958年腐蚀性和爆炸性物质及攻击性武器法令第6(1)条文调查,警方今天在芙蓉法庭申请延扣嫌犯,以协助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