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内陆税收局指出,部分外籍人士通过使用本地人,包括流浪汉的名义注册公司,以规避税务并从事地下经济(ekonomi bayangan)活动。
税收局外国纳税人分局主任沙林阿布沙马指出,去年与警方联合展开调查后发现,约90%地下经济案件,都涉及利用“代理人”(proksi)持有公司名义的手法。
他说,该公司注册时使用本地居民的名义,但实际经营却由外籍人士负责,目的是误导当局。
“事实上,这些本地人只是挂名。更耐人寻味的是,这些公司持有人往往是弱势群体,例如流浪汉”
他昨晚(19日)在马新社电视台时事节目“Ruang Bicara”的“外籍人士税务责任与现实”专题,接受访问时,如上表示。
尽管如此,沙林提到,关于大多数外籍人士没缴税的印象,并不准确,皆因该群体也为国家税收付出贡献。
“然而,仍有一小撮人没申报收入、少报收入,或通过地下经济,包括未记录的交易、使用代理人和第三方账户或钱驴账户,故意逃税。”
他强调,所有在马来西亚赚取收入的外籍人士,无论国籍都须遵守我国税法。
谈到雇主角色时,他说,雇主有责任确保外籍员工在马来西亚注册为纳税人;若员工收入超过应税门槛,必须代扣每月预扣税务(PCB)。
“雇主不能因为员工不是大马公民,就认为他们不受税收体系所约束。”
他说,政府于2024年杪同意,在税收局旗下设立外国纳税人分局,并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运作,以处理在我国经商的外籍人士和外国公司的税务问题。
他补充,根据统计局2025年数据显示,我国约有338万名合法外籍员工,而包括非法移民在内的外籍人士,总数估计在400万至600万人之间。
国家银行估计,在2025年,涉及外籍人士的资金外流达到每年610亿令吉。
他说,除了与国行及警方合作,打击非法渠道汇款出境的可疑交易,同时通过落实电子发票系统,更准确追踪交易与收入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