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0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今日被莎阿南高庭裁定贩运及持有毒品罪名成立,被判监禁30年及鞭笞25下。
高庭法官拿督斯里拉蒂法裁定,现年43岁的被告伯拉卡斯(K. Prakash),同时也是一名爆竹销售员,刑期从2021年4月22日被捕当天开始计算。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法庭认为被告的辩词仅属空泛否认,未能提出任何有力证据证明警方起获的毒品并非由他持有、保管及控制。
“在辩方阶段,只有被告一人出庭供证,而数名与他同被控的人士也未被传召为证人,以证明他与有关毒品无关。”
她指出,被告前妻作为控方证人,其证词可信且应被法庭接纳。
“有关毒品数量明显属于贩运用途,如此大量毒品不可能仅供个人吸食。因此,辩方未能对控方案件提出合理疑点。”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4月22日在八打灵县万达镇一间公寓内,贩运重达24.88公斤的大麻,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在第二及第三项控状中,他被控于相同日期和地点,分别非法拥有6.4克的单乙酰吗啡(monoacetylmorphines)及4克的海洛因,,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早前,副检察司莫哈末海卡尔要求法庭判处被告死刑,并强调毒品问题是国家头号公敌,案件性质严重。
不过,被告在求情时一度落泪,希望法庭从轻发落,并表示自己已多年未与家人,尤其是孩子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