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11日讯)槟州政府没有计划将首席部长任期限制,从两届改为10年。
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指出,州宪法中关于首长任期限制的规定已非常明确。
他说,根据槟州宪法第7条第2(a)节阐明,槟州元首须委任一名获得多数州议员支持,且从未担任首长超过两届的州议员出任首长。
“如果州议会在未满5年任期前解散,那么‘两届’任期应理解为第一届与第二届任期的累计年限。
“总年限可能少于10年,但绝不能超过10年。”
他今日在槟州议会会议上,针对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提问州政府是否准备修改首长任期限制至10年事宜,这么回答。
曹观友提到,槟州宪法第19条第3节也规定,州议会任期从首次召开会议之日起计算为5年,除非提早解散。
“州政府认为,目前对两届任期限制的诠释已足够,现阶段无需作出任何修改。”
槟州是马来西亚首个州属,于2018年11月通过州宪法修正案,正式限制首席部长任期为两届,以加强州内政治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