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讯)卫生部强调,任何进行健康健康检查服务,包括社区药剂行若要进行采集血液样本,仅能在已根据现行法律获得注册和执照的医疗机构内进行。
卫生部今日发文告指出,采集血液样本与静脉采血(phlebotomy)是一项临床操作,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标准,并进行适当的风险管理。
该部援引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第2条文表示,任何提供包括抽血在内的健康筛查服务之场所,均须遵守该法令规定的注册和执照要求。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框架,展开采集血液样本的场所被视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须遵守第586号法令规定的注册和执照要求。”
“未经注册或未持有第586号法令规定的有效执照,而提供此项服务属于违法行为,可处以最高5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监禁6年,抑或两者兼施。”
卫生部认可社区药剂行为民众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但强调必须将安全、质量和问责制,放在首位。
对此,卫生部宣布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所有医疗保健服务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医疗机构场所进行。
“此举不仅旨在保护患者安全,也是为了防止社区药剂行,因未经适当批准而提供服务,最终面临法律和声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