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30日讯)一名单亲母亲因于本月初遗弃刚出生的亲生儿子,今日在推事庭被判罪名成立,并被罚款1500令吉。
推事西蒂祖拜达也裁定,若36岁的被告诺艾因莎菲娜(前幼教老师)未能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一个月取代。
被告被控于4月8日上午约11时,在甘榜兰斗班让一处民宅犯下罪行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17条文,一旦被判罪成,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抑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副检察官沙曼请求判处与罪行相称的刑罚,以儆效尤。
然而,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GBK)的律师K·纳蒂亚请求法庭判处最低罚款,理由是被告育有3名孩子,包括被抛弃的新生儿。
“我的当事人打算在国家登记局,为新生孩子登记,她已醒悟,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