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就“亲戚论”诽谤案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谕令她向3名民主行动党领袖支付总额82万5000令吉的赔偿金,包括堂费。
此案源于2023年11月4日甘马挽国席补选期间,茜蒂玛丝杜拉曾指称行动党元老林吉祥、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及马共领导人陈平之间存在亲戚关系,同时也声称行动党顾问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与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有亲属关系;相关人士随后入禀法庭,起诉她诽谤。
以拿督阿末卡马为首的三司基于茜蒂玛丝杜拉的上诉无依据,而一致驳回其上诉。
另两名法官为拿汀巴杜卡艾芙罗和拿督斯里拉蒂法。
阿末卡马今日通过Zoom发表裁决时指出,上诉庭维持高庭在2024年12月4日的整体判决,包括总额82万5000令吉的赔偿和堂费。
茜蒂玛丝杜拉已于去年1月23日向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付清83万零34令吉75仙的赔偿和堂费(包含利息)。
阿末卡马指出,法庭也认为,起诉人(3名行动党领袖)所提出的交互上诉无依据。
“高庭就法律责任及赔偿评估所做出的判决正确无误、论证充分,并建立在对事实与法律的恰当评估之上。上诉与交互上诉一并驳回。本庭不就堂费做出谕令。”
2024年12月4日,槟城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谕令茜蒂玛丝杜拉分别向林吉祥、林冠英及郭素沁赔偿30万令吉、25万令吉及20万令吉,并须向他们每一人支付2万5000令吉的堂费。
阿末卡马在简要判词中指出,法庭认为,茜蒂玛丝杜拉针对诽谤案裁决提出的挑战未能成立。
“这番言词明确指向起诉人,并已向第三方发布。我们完全同意高庭对相关言词自然及普通含义的分析,即答辩人(茜蒂玛丝杜拉)的演讲并非仅属政治批评,而是指控起诉人与陈平有关联。
“在大马社会的脉络中,将某人标签或隐射他们与遭查禁的共产党有关联,或指其为国家敌人,或对国家安全及联邦宪法构成威胁,毫无疑问属于诽谤。这类言论直指个人的忠诚、廉正与名誉核心。”
阿末卡马指出,答辩人(茜蒂玛丝杜拉)以有条件特权作为抗辩,她的理由是,作为大马的政治人物,她在选举竞选期间发言时,拥有社会和道德义务向其政党告知政治对手的意识形态和背景。
他说,法庭认为答辩人援引的有条件特权抗辩无法成立,因为它未能满足必要条件,特别是对所发布内容真实性的“诚实信念”(honest belief)要素。
他指出,答辩人在发言前没采取适当行动核实准确性,尤其是未能向起诉人求证她的说词。
“这方面的缺失表明她不够严谨,进而排除对言论真实性的任何诚实信念,并使有条件特权的抗辩归于无效。
“我们认为,鉴于答辩人行事轻率未能核实言论真实性,她无法将有条件特权作为有效的抗辩理由。我们认为,高庭法官已妥善评估‘有理可据’、‘公平议论’及‘有条件特权’3项抗辩理由,并最终裁定答辩人未能证明任何一项抗辩成立。”
阿末卡马指出,法庭认为,高庭裁定存在恶意并无错误,因为答辩人在获得机会时,并未道歉或撤回其言论。
“她在向公众发表这些骇人指控之前,完全没有尝试联系他们,以核实内容。正如高庭所认定,这种行为清楚显示她蓄意无视事实真相,而这正是恶意的核心体现。”
3名起诉人是于2023年11月27日个别入禀诉讼,提告茜蒂玛丝杜拉诽谤。
他们强调,答辩人的指控毫无根据、虚假且居心叵测,蓄意将他们与共产党及陈平挂钩。
在本日的庭审,茜蒂玛丝杜拉的代表律师为尤斯法里扎与莫哈末法依兹,而林吉祥、林冠英及郭素沁的律师则为拿督奈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