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4日讯)雪兰莪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KPDN)今日发出严厉警告,凡违反《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的人士,将面临高达300万令吉的罚款。
雪州内贸局执法主任莫哈末哈尼占强调,当局对州内涉及走私燃料的行为绝不妥协,并将对违规的个人或公司采取最严厉的行动。
根据该法令,个人若被定罪,首次违规罚款最高100万令吉;若重犯,罚款可提高至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对于涉及违规的公司,首次罚款最高可达200万令吉,重犯者的罚款额则可增至500万令吉。
莫哈末哈尼占在文告中透露,在“纰漏行动4.0”(Ops Tiris 4.0)行动中,当局已进行了476项检查,范围涵盖453家油站、20家燃料批发商、一家持有管制商品准证的零售店及两处非法仓库。
他说,上述行动共查获7宗案件,涉及两处非法仓库、一家五金店、一宗油站案件,以及三家燃油批发商。
自4月1日行动开展以来,“纰漏行动4.0”的充公总值已累计达7万令吉。
雪州内贸局重申,任何滥用柴油补贴管制计划(SKDS)或渔民补贴卡(Fleet Card)的人士,当局将建议撤销或吊销其使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