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警方提醒公众,切勿包庇或协助藏匿一名于本周四从双溪毛糯监狱逃脱的巴基斯坦籍嫌犯。
双溪毛糯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菲兹警监发文告指出,任何被发现协助该嫌犯的人都将援引刑事法典第216条文受到法律制裁,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或罚款。
“这名还押候审的嫌犯在抵达双溪毛糯监狱操场后,从警车上下来时逃脱。”
他指出,由莎阿南押送看守组负责将嫌犯押送监狱,警方接到报案后已加大力度在周遭一带追捕嫌犯。
据媒体此前报道,一名涉及多项严重罪行的巴基斯坦籍在押嫌犯于本月9日从双溪毛糯监狱越狱。
该逃犯为24岁的巴基斯坦籍男子莫哈末哈山(Muhammad Hassan),持有证件号码为KD6806742,囚犯编号是3-25-01282 BSB,此男涉及多宗刑事罪,包括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涉及性犯罪)及第392条文(抢劫),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