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0日讯)警方在全国范围展开“有害废料行动3.0”(Op Hazard 3.0),发现雪兰莪共有27处场所非法处理电子垃圾!
雪州环境局长拿督旺迪雅兹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指出,调查发现大部分经营者在未取得执照的情况下运营,并且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估(EIA)批准。
“这些行为完全违反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18、34A和34B条文,而这类行为最高处罚是罚款高达1000万令吉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电子垃圾被列为受管制废料,任何加工或处理都需要事先获得环境部的批准,也意味着未经批准处理电子垃圾违反了2005年环境品质条例(受管制废料)。
当询及被扣押物品是否从海外走私入境时,旺迪雅兹则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中。
在另一项相关行动中,警察普通行动部队中区(PGA)在全国三州大规模执法行动中,查获价值1亿8700万令吉电子垃圾及相关材料。
警察普通行动部队中区(PGA)指挥官哈克马高级助理总监指出,这场行动同步在雪州、森美兰及柔佛三州14个地点的28处场所展开,共充公约1400吨电子垃圾,以及2吨废料材料和11吨已加工成品及其他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