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已故前财政部长敦达因的女儿阿丝妮达,因涉嫌违抗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申报资产指示,今早在地庭面控,惟她否认有罪。
现年65岁的阿丝妮达在法官罗斯里阿末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阿丝妮达在接获反贪会根据《反贪会法令》第36(1)(b)条文发出的通知后,故意提交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宣誓声明。
控状指出,一名拥有专员级以上职衔的反贪会官员,是在2023年11月14日将申报财产通知发给阿丝妮达,因为她未按规定申报持有5家公司股权的事项。
这5家公司分别是Amiraz私人有限公司、Arida Farms私人有限公司、Kangkung Catering私人有限公司、Transgrade私人有限公司以及 Gajah3 Foods私人有限公司。
阿丝妮达被指于2023年12月13日在反贪会布城总部犯下上述行为,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年监禁级罚款高达10万令吉。
主控官马哈狄阿都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阿丝妮达以10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设附加条件,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阿丝妮达的代表律师拿督古二迪亚星博士则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在约1万5000令吉,他也反对交出护照的附加条件。
“我的当事人已申报16项资产,但上述资产并没披露,因为相关公司已结业,正处于清盘程序。
“至于护照,我认为有必要考虑的是,被告是否有可能潜逃?我觉得不太可能,因为被告已年逾60岁。”
针对辩方提及的上述情况,马哈狄则告诉法庭,阿丝妮达有两次缺席到反贪会录取口供助查,分别在今年2月13日及3月11日,她只是在第3次被传召助查时于昨天(6日)现身。
“这已显示被告不会出庭应讯的潜逃机率。因此我们(控方)认为所建议的保释条件相当合理。
“我们也要求批准附加的保释条件,被告可以出国,前提是必须向法庭申请取回护照。”
法官随后谕令阿丝妮达,以5万令吉加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此外也需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案展5月21日重新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