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7日讯)鉴于曾发生火灾事故,并考量烟花摊位存在起火风险,雪兰莪州部分地方政府在发放烟花摊执照前,规定业者必须配备灭火器,同时也将进一步检讨并完善现有执照条款。
雪州地方政府、旅游及新村行政议员拿督黄瑞林日前指出,雪州各地方政府已接获指示,全面审查与烟花爆竹销售相关的标准作业程序(SOP),涵盖执照发放、销售数量及地点等关键环节,以最大程度降低风险,防范意外事故。
《雪兰莪媒体》针对此课题抽样电访雪州各市议员时获悉,近期烟花摊位火灾事件已引起广泛关注。其中,加影市议会(MPKJ)与士拉央市议会(MPS)在发放烟花摊位执照前,明确规定业者必须自备灭火器,否则将采取行动,包括开出罚单。
此外,八打灵再也市政厅(MBPJ)表示,明年或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条件,同样要求业者配备灭火器。

受访市议员指出,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烟花摊位的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经验和事故情况,适时调整标准作业程序,并增加附加安全条件。
“随着多地烟花摊位发生火灾事故,我们也会检讨现有标准作业程序,以进一步保障公众安全与福祉。”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已指示马来西亚消防及拯救局及地方政府,检讨临时烟花摊位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倪可敏在脸书发文指出,此举旨在确保每位业者都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经营烟花摊位,并将社区安全放在首位。制定指南的目标是在摊位之间建立适当的缓冲区域,并重新评估销售点与永久性建筑及住宅之间的距离。
他指出,房政部将审查每个持证烟花摊位是否需配备灭火器,以应对紧急情况。

加影市会要求配备灭火器
加影市议员陈狄源指出,由于去年农历新年期间曾发生烟花摊位爆炸事故,加影市议会随即调整营业执照条款,明确规定业者必须配备灭火器。
“市议会要求每个摊位至少配备一个灭火器,以便在起火时及时扑灭火势,降低事故风险。”
他表示,若业者拒绝遵守规定,市议会将发出警告信;若属非法经营或未持执照,则可直接开出罚单。
他进一步说明,业者在申请烟花摊位执照前,必须先获得警方批准。警方会审核业者文件及摆摊地点,确认无误后发出准证。
“随后,业者才可向地方政府申请营业执照,而地方政府在发放执照时,将以警方准证为依据。”
他指出,农历新年期间,烟花摊不得与烧肉干摊毗邻或相邻营业;开斋节期间,烟花摊则不得靠近竹筒饭(lemang)档,并与斋戒月市集保持至少50公尺的缓冲区。
“巴生谷地区的烟花摊主要设置在合法停车位或店铺对面的街道。”
他也说,今年开斋节和农历新年期间未发生任何涉及烟花摊位的事故,同时市议会也持续检讨现有指南,包括是否限制某些地点的营业。
“我们采取的任何措施,都是为了防止悲剧发生,绝无针对任何个人或业者的意图。”

执照程序需加强三方协作
八打灵再也市议员王友泰表示,需要重新检讨烟花摊的执照发放程序,尤其加强三方协作:地方政府、警方及消拯局。
他指出,目前程序是业者必须先获得警方批准,再向地方政府申请营业执照。然而,警方未必熟悉各地区的地理环境,相比之下地方政府更具了解。
“因此,我认为需要调整程序,让消拯局参与其中,以加强公共安全保障。”
他补充,一般情况下,警方批准准证后,地方政府很难拒绝发放营业执照。
“烟花摊通常选择人流较多的地点摆摊,但同时必须考虑地点适宜性,禁止在民宅或店铺前设置。”
关于是否强制业者配备灭火器,他表示,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不排除明年将其列入规定,但这需消拯局提供专业指导,因灭火属于其职能范围。
“市政厅执法组也将巡逻,防止业者非法摆摊,危及社区安全。”

士拉央市会强制配备灭火器否则将被罚
士拉央市议员余深恩指出,此前其他地区曾发生烟花爆炸事故,为此市议会提前采取措施,从2025年起强制所有烟花摊必须配备灭火器。
“如果业者拒绝配合,市议会将直接开出罚单。”
他也强调,烟花摊多数设在人流密集的道路上营业,为保障民众安全,必须配备灭火器。
“对于不适宜的地点,市议会不会批准发放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