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旨在限制首相任期不得超过10年的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表决时,未能取得三分之二多数支持,修宪案宣告未获通过。
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阿都指出,经记名分组表决结果显示,共有146名国会议员投下赞成票,32人缺席,44人弃权。
“因此,该动议未能获得三分之二多数支持。”
佐哈里随后宣布会议休会,并将于明日(3日)续会。
根据宪法规定,修宪案须获得至少三分之二国会议员,即148名议员支持,方可通过。
较早前,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提呈法案二读时表示,设立首相任期限制,可被视为一项预防性措施,以避免权力长期集中,从而降低贪腐或滥权风险。
该法案随后获得朝野共41名国会议员参与辩论。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在总结辩论时指出,有关修正案属于一项具前瞻性的制度改革。
她强调,该修正不会改变联邦宪法第43条的基本结构,也不会影响国家元首依据下议院信任度委任首相的酌情权。
在辩论过程中,国盟哥打峇鲁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提出,有关修宪涉及联邦宪法第38(4)条所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与特权,因此应先取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同意。
不过,阿莎丽娜回应表示,针对第43条文的修订,并不属于必须取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同意的范畴,因为有关修正并未触及马来统治者的主权、特权或个人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