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联邦政府已通过宪报颁布,2026年2月1日为大宝森节及联邦直辖区日,因此雇主须为员工提供补假。
马来西亚半岛劳工局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0D(1)(a)(iii)条文,联邦直辖区日是吉隆坡、布城及纳闽私人界雇主必须给予且不可替代的公假。
当局指出,由于2月2日适逢星期日,凡星期日为周休日的雇主,须为在星期一(2月2日)为员工提供补假。
“对于选择大宝森节作为该法令规定6个可选公假之一的雇主,由于两个公假重叠,必须在星期二提供补假。”
当局指出,在获得雇员同意下,雇主也可依据法令第60D(1A)条文,另行安排一天作为带薪补假。凡在任何公共假期当天被要求工作的雇员,可根据第60D(3)条文,获得相应的公假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