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就他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中,被判监禁15年及罚款114亿令吉的高庭裁决,入禀上诉通知。
纳吉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罕指出,他们已于本周一(29日)入禀上诉通知,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稍后也确认此事。
法官拿督科林于12月26日裁定,被告纳吉在涉及23亿令吉的一马公司案中的4项滥用职权及21项洗黑钱控状,全部罪名成立。
高庭宣判,纳吉的4项滥权控状每项入狱15年,以及罚款合共114亿令吉,若未能缴还,则须以监禁40年取代。至于21项洗黑钱控状,每项被判入狱5年,惟未另加罚款。
由于法庭谕令全部监禁刑罚同期执行,因此现年72岁的纳吉仅将服刑15年。
本案的刑期将在纳吉完成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的6年监禁刑期后,才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