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政府明年将修订三项法令,以便在国内落实多车道自由流动(MLFF)收费系统。
这三项即将修订的法令分别是:1959年联邦道路法令、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和1980年马来西亚大道局(成立)法令。
公共工程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表示,修订内容包括对拒缴过路费的处罚规定,以及收费系统相关的执法措施。
“一旦有了MLFF就不再设有栏杆,司机们只是通过而不用花时间付费等等,所以才需要(制定法律)并规定由谁来执行。”
他说,这项规定目前可能由大马大道局负责执行。
阿末马斯兰在今天的国会下议院会议口头问答环节,回答希盟旺沙玛珠区国会议员查希的附加提问,即MLFF系统在全国33家特许经营公司营运的所有大道上实施MLFF系统的时间表。
阿末马斯兰指出,修订上述3项法令是导致MLFF延迟落实的原因之一。
针对估计成本30亿令吉的MLFF,阿末马斯兰回答国盟加埔区国会议员哈丽玛医生询问政府所需承担的成本时说,该系统的执行完全由特许经营公司负责。
“当特许经营公司以企业对企业 (B2B) 的方式全面实施时,政府无需承担任何成本,因此也就没有其他费用,包括这30亿令吉。”
他指出,通过实施MLFF,也确保用户不会被收取额外费用,因为MLFF的设立是为了用户的利益,政府不希望长途跋涉的大道使用者突然被堵在收费站数个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