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3日讯)巴生一家工业发展项目的发展商,因为没有遵守环境影响评估(EIA)报告条件,被罚款5万令吉。
雪兰莪州环境局(DOE)局长万迪亚兹今日在文告说,调查发现,该发展商在无法出示该局所批准的环境管理计划(EMP)下,进行土地工作。
“该行为违反了2019年7月16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所批准的第57条条件。”
他说,涉案公司经理(被告人,OKS)于10月22日,在巴生地庭认罪后,法官作出上述判决。
他说,该控状是援引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4A(7)条文,该条文规定最高罚款5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并罚。
“环境局致力确保发展商的所有项目遵守环境法令,避免污染风险和法律诉讼。”
他说,不遵守该法令可能被定罪和严厉惩罚。
“鼓励公众通过免费电话1-800-88-2727或电邮举报与污染相关的投诉;也可以通过 aduan_k@doe.gov.my 或官方网站 https://eaduan.doe.gov.my 投诉。”
之此前,巴生地庭法官法丽花在审查了控方的论点和该公司代表律师的请求后,考虑到公众利益,做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