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日讯)一名机械员今日在怡保推事庭认罪上月打死一只狗,罚款2万令吉。
推事官阿妮诗下令,23岁的迪尼斯古马若不缴罚款,将被判入狱一个月。
他被控于9月18日晚上10时30分至隔日上午9时期间,在怡保阿吉花园北吉邦30路的住宅内,用铁棍残忍地殴打一只公狗,导致其受伤。
该指控援引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a)条文,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最低罚款2万令吉,最高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并处。
副检察官阿马阿兰玛要求判处适当的刑罚以警示警醒。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以没有固定收入、需要赡养父母为由,请求处以最低罚款,并声称是该狗咬伤了他。
根据案情,被告在家中用铁棍殴打了姐姐的宠物狗,但当时狗没有受到任何严重伤害。
然而,他隔日趁姐姐上班时,再次殴打该狗,直至其头部严重受伤,最终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