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5日讯)雪兰莪妇女及福利行政议员谢安宝社会说,被性侵的女孩必须获得充分保护,肇事者则须依法追究责任。
她说,有关当局需要深入调查事件的起因,优先保护受害者,而不是为肇事者的行为辩解。 ”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案称是双方自愿的,但我们需要更深入地调查这些事件发生在女孩身上的原因。 ”
谢安宝昨天在做客《雪兰莪媒体》时事访谈节目后说,最重要的是保护受害儿童,肇事者必须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吉兰丹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之前曾表示,如果未成年人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受害者也应受到处罚。
谢安宝针对此言论说,这说词有违马来西亚法定强奸的定义,涉及孩子安全和未来的提案应谨慎处理。
早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南希苏克里表示,无论是否双方自愿,涉及性关系的未成年人都不应受到惩罚,而应受到保护、指导和矫正。
她说,他们应该给予机会和空间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恢复并重建生活,而不必背负耻辱或长期创伤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