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通讯部长兼昌明政府发言人拿督法米说,政府原则上同意落实检控分权。
他今天在内阁会议后召开的例常记者会说,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在今早向内阁提呈检控分权的模式。
“在给予全面考量之后,内阁已议决全面落实检控分权的建议,即在联邦宪法中设立两个平等且独立的职位。
“这是在审议由拿督斯里阿莎丽娜领导的竞争力研究特别工作小组,所提呈的最终报告与方向后作出的决定。”
另一方面,首相署法律事务组(BHEUU)发文告说,为实现检控分权,政府将分别修正联邦宪法第145、第183条及第42条款,从而确立检控官的独立宪制地位。
它指出,政府也将以综合法案形式草拟法律改革(检控官)法案,以便同步修订刑事程序法典及18项相关法令。
它提到,政府也将制定一宗关于总检察长和检控官薪酬的新法令,类似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
“内阁同意以分阶段方式落实,并对现有结构和程序进行一些调整。
“有鉴于此,以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和总检察署为首的技术特别工作小组,在财政部、公共服务局、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以及公共服务委员会的参与下,将继续发挥其作用,探讨执行的各个层面,包括组织结构、职位、物流和财务影响。”
文告说,完整的建议结果将提呈内阁审议,以便进行必要修正,并妥善落实分权,使其符合宪法与现行法律。
“此举是昌明政府框架下对司法体制进行的全面及重大改革,旨在加强治理、增强尊崇法治,以及提高人民对国家司法体系的信心。”
-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