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0日讯)马来西亚于2023年起至今年至6月,共累计5633宗涉及2001年儿童法令的青少年案件,雪兰莪州占最多达892宗。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方式回答旺沙玛珠区国会议员扎西尔提问涉及2001年儿童法令的青少年犯罪案数据、年龄、案发时间和地点时指出,2023年共有2006宗涉及青少年的案件、2024年有2442宗案,以及今年至6月共1185宗。
他说,在這些数据中,雪州占892宗,之后是柔佛731宗、霹雳506宗、沙巴474宗、砂拉越460宗、吉打433宗、吉兰丹347宗、彭亨331宗、吉隆坡联邦直辖区315宗、槟城294宗、森美兰241宗、马六甲218宗以及玻璃市116宗。
“16岁至18岁的青少年群体是占最多数的犯罪者,涉及3637宗案件;而涉及7岁至10岁的儿童案件仅有21宗。”
“针对这情况,警方已采取多项预防措施管控未成年群体无人监管的流荡行为,尤其是在夜间时段,包括提升公众意识运动如讲座会、研讨会和展览,以教育家长尽监护责任。“
”警方也持续监督那些吸引缺乏监护青少年聚集的高风险地区,同时通过武吉阿曼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部旗下的巡逻车、摩托车巡逻队,以及志愿者智能手机巡逻(VSP)活动防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