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8日讯)警方逮捕一名34岁的男子,涉嫌昨天凌晨在甘榜丹绒阿鲁家暴妻子和10岁的儿子,造成他们重伤。
纳闽警区副主任罗宾警监今日在文告说,此事发生在凌晨1时25分左右,当时印裔嫌犯与38岁的妻子发生争执。
“据知嫌犯用酒瓶打受害者,导致其鼻子、嘴巴和后脑勺受伤。”
他说,受害者的儿子试图阻止骂架,左脸颊也受了重伤。
“两名受害者目前正在纳闽医院治疗。”
他说,根据情报,一支由警员和纳闽警区总部(IPD)刑事调查组组成的小组于当天晚上8时成功逮捕了嫌犯。
嫌犯延扣至8月13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即造成严重伤害调查。该条文规定,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
“纳闽警方严肃对待所有形式的家庭暴力,绝不妥协妇女和儿童的身体虐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