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2025年教育(修正)法案和2025年跨境破产法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
教育部副部长黄家和提呈2025年教育(修正)法案时指出,该法案将在本次会议中进行二读。
这项法案旨在修订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其中包括修订第2条文,将“义务教育”定义扩大至涵盖中学教育。
修订案也新增第32A条文,规定所有居住在马来西亚的公民子女,其父母必须确保子女在中学教育机构注册为学生,并在整个中学教育期间保持学生身份。
该条规定违反者的处罚措施,一旦罪名成立,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该法案将涉及额外的政府支出,具体数额尚未确定。
此外,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提呈2025年跨境破产法案一读时表明,法案也将在本次会议进行二读。
此法案旨在建立有效机制,以管理跨境破产案件。法案包含35项条文,内容包括赋予外国代表和外国债权人诉诸我国法庭的权利、承认外国破产程序、提供相关“救济”、与外国法庭及代表合作,以及协调同步进行的破产程序。
第11条阐明,无论是受委于外国主要破产程序或非主要程序的外国代表,皆可依照马来西亚破产法律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第12条则规定,在外国破产程序获得承认后,外国代表在大马破产程序中所享有的权利。
第22条旨在保障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在法庭行使权力时的权益;第23条则规定,为了避免债权人在跨境破产中蒙受损害,可采取相应法律行动。
第25条建议,法庭可直接或透过本地报穷局官员,与外国法庭或外国代表合作,而第29条则涉及协调马来西亚与外国同步进行的破产程序。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