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揭露,雪兰莪州国家反毒机构(AADK)官员对一名毒品检测呈阳性反应的人士,在采取后续行动管理中出现疏忽现象。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今天发文告表示,该委员会接获投诉后,援引2009年执廉委会法令(700法令)第27(4)条文展开调查。
委员会指出,政府医院病理实验室证实,涉案人士的毒品检测呈阳性反应。
“调查发现,反毒机构官员在涉案人士获得法庭保释后,未能确保其签署协议及担保书。该名人士未按照指示返回反毒机构办公室报到,此疏忽导致难以执行后续行动。”
委员会指出,调查也发现反毒机构之后无法再追踪到该名人士,尽管据称展开数次行动,但是没确凿文件证据核实这些行动确实是针对该名人士所展开。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指出,国家反毒机构县级管理层未能有效监督和管理属下官员,导致发生违反有关保释及案件处理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和指令,导致该案件至今悬而未决或无法结案。
此外,调查还发现,追踪未按指示报到人士的相关SOP存在缺陷,包括反毒机构执法人员进入场所逮捕嫌犯的指南。
因此,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决定把调查结果提交给反毒机构纪律组,并建议援引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38条,对涉及官员展开纪律处分。
“执法廉正委员会也将此调查结果提呈至反毒机构总监,以改善逮捕涉嫌吸毒人士的SOP,从中更加积极主动和以有效方式加强执法。”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