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雪兰莪苏丹沙拉夫丁殿下对联邦法院有关“伊斯兰姐妹组织”(SIS)的最新裁决直言失望与遗憾,并谕令该组织停止使用“穆斯林”一词,以免引起穆斯林社会的混淆。
殿下失望于有关裁决,特别是有关2014年7月31日的伊斯兰裁决(Fatwa)仅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该组织或机构的部分判决。
殿下今日通过雪州皇室脸书专页发表文告,指认同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MAIS)今日发表的文告内容,并强调伊斯兰姐妹组织在组织名称及出版物中滥用“伊斯兰”一词,可能会对穆斯林社会造成混淆。
身为雪州伊斯兰宗教领袖,沙拉夫丁今日促请伊斯兰姐妹组织在该公司所属的所有出版物和平台上,不再使用“Sisters in Islam”这一名称,以防止“伊斯兰”一词被滥用于该公司利益和目的上。
联邦法院今日批准伊斯兰姐妹组织和其联合创办人再娜的上诉,以撤销在2014年将其标签为“异端”的伊斯兰裁决。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四司以3对1的多数裁决,撤销上述应用于公司和机构的伊斯兰裁决。
东姑麦润在发表多数裁决时指出,联邦宪法第9附表中的州属列表第2列表第1项所表述的“信奉伊斯兰”,仅指自然人,而不包括公司等法人实体。
“我们批准上诉人(伊斯兰姐妹组织和再娜)的上诉,仅限于该宗教裁决应用于组织和机构的部分,以及该宗教裁决影响联邦机构及其权力的部分。”
伊斯兰姐妹组织是在公司法令下注册为SIS论坛(马来西亚)。
另3名法官是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丽妮和拿督阿布峇卡。持异议裁决的法官是阿布峇卡。本上诉最初是由五司会审,惟其中一名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已退休。
法院今日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78(1)条文发表裁决,该条文允许余下的法官做出判决。
在2014年7月31日由雪州政府颁布宪报的伊斯兰裁决指出,伊斯兰姐妹组织、任何个人,以及宣扬异端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意识形态的组织,已乖离伊斯兰教义。
高庭在2019年驳回该组织寻求撤销上述伊斯兰裁决的司法复核,他们不服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接着在2023年驳回其上诉。伊斯兰姐妹组织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最终上诉。


